电力现货市场作为电力市场体系的核心,其建设需遵循“循序渐进、风险可控”的原则。根据《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试行)》(发改能源规〔2023〕1217号),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需依次经历模拟试运行、结算试运行、正式运行三个阶段;而《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体改〔2023〕813号)进一步明确,“连续运行1年以上且按市场出清结果调度结算”是“转正”的核心门槛。
浙江的电力现货改革之路,正是对这一逻辑的深度践行:
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能顺利“转正”,源于其贴合本地能源结构与经济特点的差异化设计,形成了五大核心竞争力:
采用“日前+实时”双层现货组织模式,实时市场5分钟滚动出清,并实现“现货电能量+调频辅助服务”联合出清,可快速响应负荷与新能源出力变化;零售市场推行“分时封顶价格机制”,衔接批发-零售两级市场,既保障零售用户权益,又避免价格极端波动。结算层面实行“30分钟维度双偏差结算”:日前市场按出清价全电量结算,实时市场对偏差电量补结算,政府授权合约则按“实际上网电量与实时出清电量较小值的90%”执行基准价,兼顾公平与效率。
历经多年培育,浙江电力市场主体规模居全国前列:2024年注册各类经营主体达13.18万家,发电侧市场化电量5260亿千瓦时,用电侧3388亿千瓦时。参与主体不仅涵盖火电、水电、核电、新能源(风电、光伏),更积极引导新型储能、虚拟电厂等主体入市——2025年7月,19家虚拟电厂聚合265家用户(充电桩、分布式电源等)参与市场化响应,最大调节负荷达29万千瓦(相当于1台小型火电机组),单度电响应收益最高0.77元,部分场景报价达1200元/兆瓦时,形成多元主体协同的生态。
通过6年迭代,浙江构建了“1+7”核心规则体系,明确“发电侧报量报价、用户侧报量不报价”的起步机制,并预留虚拟电厂、独立储能参与接口;价格管控上创新“双重限价”:一级限价(申报-200~800元/兆瓦时、结算-200~1200元/兆瓦时)抑制极端波动,二级限价按燃煤成本动态控制月度出清价涨幅,2025年1-7月现货均价稳定在239-319元/兆瓦时,终端电价波动可控。
作为光伏装机超煤电的省份(2025年6月全省光伏装机5947万千瓦,占比超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),浙江通过三大举措推动新能源消纳:一是利用峰谷价差释放系统调节能力,午间光伏大发时段低电价引导煤电深度调峰;二是建立“偏差考核+辅助服务补偿”规则,激励新能源参与调峰,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利用率达99.2%;三是首创“分布式聚合交易模式”,整合工业园区、居民屋顶的分散光伏资源,提升消纳效率。
作为“西电东送”枢纽,浙江积极探索省间现货协同:与安徽建立“峰谷置换”机制,通过特高压通道购入西部低价绿电;2024年跨省现货购电超100亿千瓦时,既缓解本地高比例新能源消纳压力,又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,践行“全国一盘棋”的市场理念。
浙江电力现货市场“转正”,并非简单的“身份升级”,而是市场机制成熟的标志,其价值已渗透到能源、经济、全国改革三大维度:
浙江面临“资源约束紧、转型需求强”的双重挑战,现货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源配置:高峰时段高电价激活煤电机组顶峰潜力(保障供电稳定),低谷时段低电价推动新能源优先消纳(助力能源绿色化),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50%,为“双碳”目标落地提供市场支撑。
浙江民营工商业用户多、电价敏感度高,现货市场正式运行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交易环境与多元选择:企业可依据分时电价调整生产班次(如避开晚高峰高电价),或配置光伏、储能降低用电成本;跨省绿电通道的打通,更让西部低价清洁能源直供浙江工厂,进一步压缩企业用能成本。
作为长三角首个正式运行的省级现货市场,浙江的实践契合“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现货市场全覆盖”的国家导向:其“双重限价”“分布式聚合”“虚拟电厂准入”等机制,为其他省份提供了规则设计、风险防控、技术支持的参考;而针对新能源“量价不匹配”、省间协同等难题的解决方案,更成为全国电改的“试验田”。
从2017年试点到2025年“转正”,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的十年实践,印证了“市场是配置电力资源最有效的手段”。其核心启示在于:电力市场化改革需“因地制宜”——贴合本地能源结构与经济特点设计机制;需“循序渐进”——通过多阶段试运行积累经验;需“开放协同”——兼顾省内需求与全国资源优化。
未来,随着用户侧参与度提升、全国统一市场协同深化,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将进一步发挥“引擎”作用,不仅为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能源保障,更将持续为全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贡献“浙江智慧”。